开启氢能产业新赛道 统筹氢能应用安全经济性

  3月23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氢能产业发展中长期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首次明确了氢能的战略定位,指出“氢能是未来国家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氢能是用能终端实现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载体”“氢能产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重点发展方向”。

  明确产业发展定位

  对于氢能利用及产业属性问题,行业内外一直有着不同的看法。在过去相当长的时间内,氢能只是一个与燃料电池相关的关联词。“氢能是未来国家能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此次《规划》明确了氢的能源属性,对此,国家发改委高技术司副司长王翔指出,氢能与电能都是常见的二次能源,需要通过一次能源转化获得。“不同之处在于,氢能能量密度高、储存方式简单,是大规模、长周期储能的理想选择,为可再生能源规模化消纳提供了解决方案。随着燃料电池等氢能利用技术逐渐成熟,氢能—热能—电能将实现灵活转化、耦合发展。”

燃料电池只是其中一个应用的端口,氢气作为能源还有更加广泛的应用空间,包括交通运输领域的车辆、船舶、航空器,可以拓展的应用空间包括储能、分布式发电、工业领域等都将有广泛的用途。

《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初步建立以工业副产氢和可再生能源制氢就近利用为主的氢能供应体系;燃料电池车辆保有量约5万辆,部署建设一批加氢站,可再生能源制氢量达到10万吨至20万吨/年,实现二氧化碳减排100万吨至200万吨/年。

  布局产业链创新

  据悉,《规划》从聚焦关键核心技术、聚焦创新支撑平台、聚焦专业人才队伍、聚焦国际合作机遇等方面对氢能产业链创新能力建设进行部署,强调对绿色低碳氢能制、储、输、用各环节关键核心技术研发,持续推动氢能先进技术、关键设备、重大产品示范应用和产业化发展,构建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技术体系。

  “全球氢能均处在发展起步期,需要结合技术研发、产业基础以及技术经济性实际情况来统筹布局。推动氢能产业有序发展,须坚持稳慎应用、示范先行,稳步推进氢能多元化示范应用。”国家能源局科技司副司长刘亚芳表示,要以市场应用为牵引,综合考虑各地方资源禀赋、技术及产业基础、市场需求和地方政策等多方面因素,因地制宜推动在重点地区开展氢能产业发展示范,统筹推动氢能在交通、储能、工业等方面多元化应用,并依托示范工程支持开展关键技术装备突破。

  统筹安全性与经济性

  类似电池安全之于电动汽车和电化学储能行业,氢安全在氢能产业发展中的作用不言而喻,必须努力做到万无一失。如何统筹做好氢能应用的安全性和经济性?

  “安全性是氢能产业化发展的基础和内在要求,经济性是氢能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刘亚芳表示,《规划》确立了“安全优先”的基本原则,强调加强氢安全相关技术创新,明确对氢能利用采取全链条安全监管,“比如,提升对氢能制取、储存、运输、加注和应用全产业链全过程安全的管理水平,推动氢能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安全技术协同发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地方政府氢能产业发展属地管理责任等。”

  在经济性方面,《规划》提出了氢能制取、存储环节经济性要求和支持政策:一是合理布局制氢设施,构建清洁化、低碳化、低成本的多元制氢体系。在焦化、氯碱、丙烷脱氢等行业集聚地区,优先利用工业副产氢,鼓励就近消纳,降低供给成本。在资源丰富地区,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示范,逐步扩大示范规模,逐步降低成本。

  二是开展储氢方式应用,不断降低储运成本。提高高压气态储运效率,加快降低储运成本,有效提升高压气态储运商业化水平。推动低温液氢储运产业化应用,探索固态、深冷高压、有机液体等储运方式应用。开展掺氢天然气管道、纯氢管道等试点示范。逐步构建高密度、轻量化、低成本、多元化的氢能储运体系。

  三是研究探索可再生能源发电制氢支持性电价政策。健全覆盖氢储能的储能价格机制,完善市场化机制,探索氢储能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

  针对此前很多行业在发展之初存在门槛过低、无序竞争的情况,王翔表示,各地方在研究制定氢能产业发展规划和支持政策时,应充分考虑本地区发展基础和条件,统筹谋划、合理布局,不搞齐步走、一刀切。严禁盲目跟风、一哄而上,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避免造成基础设施和资源浪费,严禁以建设氢能项目名义“跑马圈地”,严禁在氢能产业规划制定、投资规模、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方面相互攀比,推动氢能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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